一、《办法》出台的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制度,着力构建“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和“一网通办”的审批服务模式,市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市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实际,起草了《酒泉市政务服务部门首席代表和窗口人员管理办法》。《办法》经中心多次讨论研究形成征求意见稿初稿,分别向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31个部门发放了征求意见稿,共征求意见建议14条,中心吸收采纳10条,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司法局通过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二、《办法》出台的必要性
一是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政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放管服”政策。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就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作出部署。2019年10月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加快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等做出明确规定,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已设立政务服务大厅的,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一般应当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对政务服务大厅中部门分设的服务窗口,应当创造条件整合为综合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我市亟需出台配套制度,对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的事项、人员、审批流程及服务行为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水平的现实需要。近几年,改善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今年市行政服务中心着眼于解决政务服务“大量基础工作处于落后水平”的问题,对标学习玉门“一处跑、跑一次”改革经验,从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制度抓起,加快推进市县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开展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对入驻大厅的高频事项进行 “三减一优” 流程再造,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从服务效果来看,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普遍存在事项进驻不全、窗口授权不充分、行政审批体外循环、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特别 “三集中三到位”落实不到位依然是制约“一窗办、一网办”的关键环节,急需出台全市统一的制度规范落实此项工作。
三是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迫切需求。2018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重点解决了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分散、办事系统繁杂、事项标准不一、数据共享不畅、业务协同不足等问题,强化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顶层设计。去年以来,国务院大力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各级政务服务事项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全部纳入“好差评”体系。这一制度设计,将倒逼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对大厅运行模式、业务管理、岗位设置、人员考核等进行全面改革,需要出台相应的制度措施予以保障。
三、内容解读
本《办法》共有17条,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明确了《办法》起草的政策依据和内涵要求。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着眼于推动“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解决行政审批 “体外循环”等问题,最终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
第二部分,明确了首席代表和窗口人员的职责和分工。规定了首席代表和窗口人员的主要职责和派驻条件,要求部门按照首席代表和窗口人员的入驻流程和调整方式,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入驻大厅,承担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决定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章和电子印章的管理和应用,协助部门做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和“好差评”制度落实等工作。为保障改革效果,要求部门对入驻大厅的首席代表进行充分授权,签订《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事项和授权方式。
第三部分,明确了首席代表和窗口人员的日常管理方式。部门首席代表和窗口人员接受行政服务中心和原单位的双重管理,由中心对首席代表和窗口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每年按照入驻人员总数的20%核定优秀指标,将考核结果通报原单位,作为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