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酒泉市社保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工作的主抓方向,通过为民服务“直通车”,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我本来以为需要自己来办理,没想到你们都帮我协调好了,你们现在的服务真是太贴心了。”近日,原酒泉市接待局退职人员吴女士对酒泉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优质便捷的服务表示了感谢。
原来,2022年5月,人社部养老待遇比对系统下发了酒泉市市本级一条疑似违规领取养老待遇疑点数据。在接到疑点数据后,酒泉市社保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人员通过社会保险系统、退休审批登记表以及联系原退休单位等方式对疑点数据进行核查。经核实,该人员已于2004年12月在原酒泉市接待局办理退职,并正常领取养老待遇。与吴女士本人联系后了解到,由于吴女士退职后定居北京,医疗报销不方便,按照当时北京市东城区医疗保险参保条件,必须先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因此吴女士在北京再次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于2021年7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次月在北京市东城区社保中心办理退休,次月领取待遇。
吴女士的此种情况属于重复参保缴费同时领取待遇行为。酒泉市社保中心通过北京市政务热线查到北京市东城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进行沟通,又通过社会保险稽核系统发出《稽核协查通知》,并将纸质版《稽核协查通知》送达对方社保经办机构,详细说明情况。通过多次沟通协调,在北京市东城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吴女士重复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用将予以退还。
民生无小事,细节见真章。下一步,酒泉市社保中心将坚持在老有所养上接续发力,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疏通难点赌点,解决疑难杂症,让“直通车”更加温暖人心,真正做到社保服务有温度。
(撰稿人:郭蓉飞)